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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住宿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住宿年齡政策摘要
- 年滿19歲以上(大韓民國法律規定之成年年齡)之旅客可直接訂房,無須另行提交同意書。
- 年滿16歲至18歲之未成年人,僅在填寫本同意書並於辦理入住時攜帶正本,同時出示監護人身分證件影本及本人身分證件之情況下,方可單獨入住。
- 與監護人同行入住之未成年人無須提交本同意書。
未滿16歲者在無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不得入住,本同意書亦不得許可其單獨入住。
未攜帶同意書正本,或所填內容與事實不符者,住宿方得拒絕辦理入住,此時適用現行取消手續費規定。
本同意書僅適用於年滿16歲至18歲之未成年人在無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單獨入住 Da-woo House 之情形。監護人(法定代理人)須親自填寫並簽名,辦理入住時須提交本同意書正本,並同時出示監護人身分證件影本及未成年人本人身分證件。
住宿資訊
| 住宿名稱 | Da-woo House |
|---|---|
| 負責人 | Gunwoo Lee (이건우) |
| 營業執照號碼 | 575-34-00493 |
| 地址 | 12, Wausan-ro 29na-gil, Mapo-gu, Seoul, Republic of Korea |
| 電子郵件 | info@dawoohouse.com |
入住未成年人資料
姓名
出生日期(足歲)
性別
國籍
聯絡電話
入住日期
退房日期
房型
監護人(法定代理人)資料
姓名
出生日期
與未成年人之關係(父 / 母 / 法定代理人)
聯絡電話(住宿期間須24小時保持暢通)
地址
身分證件種類及號碼
同意條款
- ①本人同意上述未成年人在無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單獨入住 Da-woo House。
- ②本人確認上述未成年人已年滿16歲,並知悉未滿16歲者無論有無本同意書均不得單獨入住。
- ③本人確認多人房實行男女分區經營,住宿方遵守《青少年保護法》等相關法令關於禁止異性混宿之規定。
- ④本人知悉監護人有責任教導未成年人於住宿期間不得從事飲酒、吸菸等法令禁止未成年人從事之行為,並同意如有違反,住宿方得立即要求其離店,退款依現行退款規定處理。
- ⑤上述未成年人損壞設施或備品,或對其他住客造成損害者,由監護人負賠償責任。
- ⑥本人同意住宿方於緊急情況下與監護人聯繫,並同意於無法取得聯繫時,住宿方得將未成年人交由警察等相關機關處理。
- ⑦本人同意於辦理入住時出示本同意書正本、監護人身分證件影本及未成年人本人身分證件;未攜帶上述文件或所填內容不實者,住宿方得拒絕辦理入住,此時適用取消手續費規定。
- ⑧因不實填寫而產生之一切民事及刑事責任,均由填寫本同意書之監護人承擔。
- ⑨本人同意本同意書所載個人資料僅為住宿確認及安全管理目的而蒐集與利用,並於相關法令規定之期間保管後予以銷毀。
簽名
填寫日期年 月 日
監護人姓名
簽名(親筆)
入住未成年人姓名
簽名(親筆)
簽名必須由本人親筆書寫。
諮詢: info@dawoohouse.com
本同意書之準據法為大韓民國法律。